智慧財產權月刊 198 期 - page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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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
從美國部分設計專利之審查實務中探討可運用的申請策略
104.0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98
申請時
修正後
(十)案例十新增邊界線(
2
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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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左圖為申請時主張整個體外觀形狀之瓶體,右圖修正
後除不主張部分側面瓶身外,並新增一條「一點鏈線」之邊界線來界定
所欲主張設計之範圍。審查人員在審查此案時,由於無法從原來說明書
及圖式中裡直接想像這條邊界線的存在,所以不符合揭露要件。
在過去美國的相關法條與細則上,都容許實線改成虛線,虛線改成
實線,但後來因為造成很多問題,所以近期美國
MPEP
有關修正之判斷已
經開始施行新的政策。因為從
In re Owens
判決例
13
讓申請人學習到如果真
要加一個邊界線,就應沿著已經存在的外觀輪廓線或實線端點把兩端直
接連成一點鏈線的邊界線,如果不是這樣做的話,申請人應該可預期將
會碰到一些問題,且修正所導入新事項之風險性將會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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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之判斷(
11
13
請參照
In re Owens – A Fine
but Important
Line Between Dashed Lines and Boundary Lines. http://
designpatentattorney.com/in-re-owens-a-fine-line-between-dashed-and-dot-dash-lines/
201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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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6,37,38,39,40,41,42,43,44,45 47,48,49,50,51,52,53,54,55,5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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