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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
從美國部分設計專利之審查實務中探討可運用的申請策略
104.0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98
申請時 修正
1
修正
2
修正
3
修正
4
申請時
修正
1
修正
2
修正
3
圖
38
修正之判斷(
6
)
圖
39
修正之判斷(
7
)
審查人員對於此修正概念及判斷方式,是不能只以簡單機械式的把
虛線改成實線或實線改成虛線做為操作標準,而是要以申請時所看到之
設計到底包含什麼樣設計或排除什麼樣設計。
此外,這案例中,虛線所代表意義是有這環境或位置的存在但外觀
形狀不受限,且是不主張設計之部分,因此,實際上有包含虛線環境的
「十」字形狀之修正
1
,其真正主張的範圍是沒有虛線的「十」字形狀,
如圖
39
所示,修正
2
及修正
3
也是同樣情形,因此,在只有圖式的情況
下,從熟悉該項技藝者的角度觀察可知原來申請時,並沒有描述到沒有
畫上虛線的修正
1
、
2
、
3
,所以不符合揭露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