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98 期 - page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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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
從美國部分設計專利之審查實務中探討可運用的申請策略
104.0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98
申請時
修正
1
修正
2
36
 修正之判斷(
4
(四)案例四實線修正為虛線(
1
如圖
36
所示,中間圖修正
1
將顯示螢幕修成為虛線,不主張設計之部
分,右圖修正
2
只保留矩形外框形狀為主張設計之部分,其它表面相關的
顯示螢幕、按鍵及旋鈕都修正成虛線,為不主張設計之部分。這案例審
查人員認可修正
1
及修正
2
,主要判斷方式,修正
1
是因為這按鍵、旋鈕及
外框形狀是一開始在創作這設計時,就已經是完整外觀清楚明確的揭露
在申請時之內容,而修正
2
是修正後的外框形狀是熟悉該項技藝者可容易
從申請時之設計直接得知其內容符合揭露要件。
(五)案例五實線修正為虛線(
2
如圖
37
所示,左圖為全部是實線揭露,右圖修正後則任意挑出一些
按鍵變成虛線為不主張設計之部分,審查人員在審查此案時,因修正後
之內容無法使熟悉該項技藝者想像哪些按鍵可以任意被選出變成虛線,
無法確認它在一開始申請時就能看出修正後所欲主張範圍,因此這案例
是無法在原來申請時所揭露內容被直接得知及獲得支持,將會被判斷為
新事項,不符合揭露要件。
I...,31,32,33,34,35,36,37,38,39,40 42,43,44,45,46,47,48,49,50,5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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