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81 期 - page 23

103.0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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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
我國部分設計專利與日本部分意匠專利之差異探討
(二)日本
日本部分意匠之圖面記載,一般原則與我國大致相同,僅在「省略視圖」方
面稍有差異。一般而言,申請部分意匠為立體者,原則上以「正投影圖法」表示
一組的圖面,如以實線及虛線表示時,「欲取得意匠登錄之部分」為實線,「其
他」之部分為虛線,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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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示
11
11
意匠登錄出願の願書及び 面等の記載の手引き,第
2
部部分意匠の表し方」,頁
49
,日本特
許廳,平成
25
年。
12
意匠登錄出願の願書及び 面等の記載の手引き,第
2
部部分意匠の表し方」,頁
55
,日本特
許廳,平成
25
年。
頂端長矩形體部
分以部分意匠作
為欲取得意匠登
錄之部分時
【意匠之說明】以實線表示之部分,作為
部分意匠,為欲取得意匠登錄之部分。
因後視圖與前視圖相同,左側視圖與右側
視圖相同,故省略後視圖及左視圖。
【俯視圖】
【前視圖】 【右側視圖】
日本意匠專利之圖面,原則上應包含完整之六面視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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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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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對於部分意匠圖面中,若該視圖僅表示「其他之部分」之圖面時,可以省略一部
分,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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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圖所示。其適用下列
1
3
者,且必須於申請書之【意匠之說明】記
載圖之省略,說明如下:
1.
前視圖或後視圖之其中一個視圖。
2.
左側視圖或右側視圖之其中一個視圖。
3.
俯視圖或仰視圖之其中一個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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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意匠之圖面記載圖例
【仰視圖】
I...,13,14,15,16,17,18,19,20,21,22 24,25,26,27,28,29,30,31,32,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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