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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83
本月專題
相關國家之威而鋼專利訴訟判決研析
過程的細節根本不清楚,引起勃起功能障礙之理論尚未建立,也未有人從事過人
體活體試驗(
in vivo
)。恰恰相反,在當時的認知若血管擴張劑(
vasodilator
)以
全身性的投予方式(
administered systemically
)將會引發勃起功能障礙,所以這些
前案所揭露的訊息都是對西地那非(
sildenafil
)使用上的反向教示。
4C2
、本法院依
Graham
所揭示標準的第一個要件「前案範圍及內容」已在前
確認,而對於「相關領域的一般技術水平」依兩照專家所提的定義,認為本訴訟
專利的
POSITA
須具備一些科學訓練的知識和技術,而且必須包含一支具有藥物化
學、藥理學及泌尿科學之博、碩士的團隊,他們必須具備有關勃起、勃起消退機
轉及勃起功能障礙治療的知識,並且對於前面陳列法庭的先前資料都有所了解。
法院認同這樣的定義,也不認為這定義須有所修正。
4C3
、
Graham
標準的最後也是最鍵的一個要件「先前技術與系爭案請求範圍
的差異」,與許多顯而易見的判決不同,並沒有一件引證資料述及請求項中的所
有元件。本訴訟案
'012
專利之請求項
25
及
26
係請求一些化合物對
cGMP PDEs
具有
非常高效力及選擇性的抑制劑,並可以口服投藥方式來治療雄性勃起功能障礙。
而本訴訟案
'012
專利所請的化合物皆已揭示在
EP'756
及
EP'004
兩先前專利中,在這
兩專利清楚揭露這些化合物都是能口服投藥的血管擴張劑,皆是對
cGMP PDEs
具
有非常高效力及選擇性的抑制劑,並能提升在身體內的
cGMP
的含量。
4C4
、
'534
是
EP'756
的美國對應案,其發明說明實質相同,
'534
專利內包含西
地那非的五個特優化合物皆揭露在本訴訟專利
'012
請求項
25
及
26
項內。在
'534
專利
申請過程中,
Ellis
博士在
1992
年
3
月
23
日陳送一份宣誓書給美國專利商標局,其內
敘述包括西地那非的
20
個化合物,其對
PDE5
的效力及選擇性是大於
PDE3
。
4C5
、這些前案專利的化合物都是經由提高身體內的
cGMP
來治療不同的心血
管疾病,包括心絞痛及高血壓,也用來治療氣管炎及急躁性結腸症,但就是沒有
用做治療勃起功能障礙這方面的疾病。因此,從上面專利資訊的揭露,
POSITA
僅
僅認知到
'534
專利的
20
個化合物及
EP'004
專利的
13
個化合物是具有
cGMP PDEs
非
常高的效力及選擇性之抑制劑,特別是
PDE5
,以及他們是可以提升身體內
cGMP
濃度的功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