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90 期 - page 3

103.08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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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編者的話
智慧財產權制度已成為創作者及產業界保護研發創新投入以及增加競爭優
勢所不可或缺之工具。然而,在刺激創新的同時,智慧財產權所引發的諸多
議題,同樣引起關注。本刊特以「智慧財產權重要議題介紹」作為本月專題,
針對「專利權的專屬排他權與公平競爭法的權能界限」、「離職員工的記憶抗
辯」二大議題進行介紹;另外本期論述部分,則就「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及
「商標識別性」等議題予以探討,期能為各界參考。
專利權的專屬排他權與公平競爭法的權能界限向為古老的議題。早期學術
見解認為,競爭法的目的係促使市場處於完全競爭狀態,而專利法賦予專利權
人一定期間之獨占權能以排除競爭,因此兩部法體系相互對立。而近代基於對
立法政策的進一步探討,認為競爭法的立法政策,是藉由促進競爭,使市場有
更多商品及服務,從而增益消費者福祉,而專利法是藉由賦予一定期間之專屬
排他權來鼓勵創新,使消費者有機會享有新商品及服務,兩部法體系是實為達
成相同目的之不同措施。由林雨歆小姐所撰寫之「自美國最高法院關於逆向支
付和解之判決論專利權排除權能之界限」文中透過討論
Hatch-Waxman
法案,及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v. Actavis, Inc.
案,檢視專利權人排除競爭之權能與落
實競爭法法益之間的潛在衝突,並確立逆向支付和解仍得由競爭法依合理原則
檢視其適法性,而非範圍性地豁免檢視,文章深入淺出,值得一讀。
企業的競爭力與人才息息相關,而人才的流失除了可能削弱我國產業競爭
力外,也可能帶來潛在的危機,如離職員工可能以不正方式取得營業秘密,進
而帶至新公司分享。基於此顧慮,眾多公司皆與離職員工訂有保密條款,然而
離職員工即使未從前公司帶走任何機密文件或檔案,但過去在前公司所學習到
的知識、技能或經驗,多半已內化成個人專業能力之一部分,實難與前公司應
受保護之營業秘密截然劃分,此種行為雖然明顯與惡意竊取公司機密之行為有
別,但仍構成營業秘密之侵害,則恐怕會影響員工轉職跳槽之意願,衝擊就業
市場之人才流動與自由競爭,甚至阻礙技術創新與社會進步。針對此一熱門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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