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89 期 - 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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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88
編者的話
定,實有探討之空間。由李汝婷小姐所為文之「論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職權調查
證據於商標爭議案件之適用」,文中藉由政程序法第
36
條適用範圍之釐清,檢
視商標法上異議、申請評定、申請廢止案件與上開條文之關係,並就現行實務
運作方向提出說明與意見,論述精闢,極具參考價值。
好萊塢女星安潔莉娜裘莉因接受
BRCA1
BRCA2
基因檢測後,進而發現具
BRCA1
突變基因,由於基因可能致使罹患乳癌的風險提高,因此決定接受預
防性雙乳切除手術以預防乳癌的發生。而發現此
BRCA1
BRCA2
基因序列的
Myriad
公司也因取得專利權奠定唯一可提供
BRCA
檢驗之機構的地位。然而也由
於其獨占事業引發了相當大的爭議,被認為會限制婦女對於其醫療照護的選擇
權利。因此美國病理學會(
Association for Molecular Pathology, AMP
)及其他團
體於
2009
年向紐約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控告
USPTO
Myriad
等,提出
Myriad
利違反美國專利法第
101
條之規定係為無效的訴訟。由施雅儀小姐所為文之「從
美國
Myriad
案探討經分離
DNA
之專利適格性」,文中針對各級法院之審理情形
進行分析,以瞭解
Myriad
案對於經分離
DNA
之專利適格性的影響,文章內容詳
實豐富,值得一讀。
專利權賦予專利權人一定時間之權利,藉由此排他權防止特訂技術被複製
或模仿,進而形成技術差異化及競爭優勢。隨著專利商品化趨勢興起,專利
交易市場開始興起,專利亦成為企業策略的一環。許多新創公司開始從事專利
中介者的工作,進而促進專利交易的持續擴散。由於專利為無體財產且難以評
估其價值,不論買方或賣方,皆須耗費搜尋成本,因此需要中介機制以媒合賣
方(專利所有人)與買方(使用者),並協助完成交易,俾使雙方得以專注於
各自所長--賣方持續投入研發,而買方則努力於將專利技術實現為商品或
服務。由林鵬飛先生所撰寫之「防禦型專利集合之創新商業模式:
RPX
個案研
究」,文中首先簡介專利市場中介者的主要類型,並歸納不同類型中介者的
運作方式與策略;其次針對新興的中介者
RPX
,收集專利轉讓之資料並進行歸
納,以呈現
RPX
的專利交易傾向與模式;接著以
RPX
最近面臨的兩起爭訟加以
說明,並從中觀察
RPX
實際運作的面向;最後根據本文之分析結果,對
RPX
商業模式加以類比及解構並提出結論。文章內容精闢,極具啟發性。
本期文章內容豐富,各篇精選內容,祈能對讀者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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