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語言學方法研究美國抗體專利揭露要求──以 Amgen Inc. v. Sanofi 案為中心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 2017 年的 Amgen v. Sanofi 案中,推翻了美國專利及商標局過去建立以新特徵抗原測試(newly characterized antigen)判斷說明書是否符合書面描述要件的原則,而是以代表性物種測試法(representative species test)來判斷說明書是否符合書面描述要件,此判決大幅提高了抗體專利說明書要滿足書面描述要件的門檻;同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 2023 年的 Amgen v. Sanofi案中,也認定本案涉及的抗體專利未滿足可據以實現要件。上述兩件判決皆為處理相同的抗體專利案件,且針對抗體專利的專利揭露要求建立了新的標準,這對於技術程度具有高度不可預測性的醫藥專利而言,更增加了說明書撰寫的難度和不確定性。為了更清楚地了解美國法院當前對於抗體專利揭露要求的判斷標準,本文將從語言學的角度,針對前述 2017 年及 2023 年的 Amgen Inc. v. Sanofi 案件中關於專利揭露要求的議題進行研究,進而提供生物醫藥專利新的研究方向。
- 相關連結: https://pcm.tipo.gov.tw/PCM2010/PCM/ebook/book/309/38/index.html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2024.9.1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24/9/1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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