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專利法修正草案舉發程序導入審議計畫之初探
智慧財產案件因攸關產業布局及競爭力,向來十分重視程序進行的效率,現
行專利法施行細則有關舉發審查程序中之「審查計畫」或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之「審理計畫」,都僅是在法規命令位階規範,司法實務上亦少有相關探討,僅
最高法院108 年度台上字第1238 號民事判決指出,法院未落實審理計畫,屬闡
明義務之違反。
近年,為兼顧專利案件的技術專業及效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提專利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於專利舉發案言詞審議程序,導入「審議計畫」,提升至法律
位階規範之,並明定失權之法律效果,顯欲透過完善審議計畫之機制,強化審議
之效能,將從最新修法趨勢,探討專利法修正草案導入「審議計畫」於未來舉發
審議程序之實行與運用。
- 相關連結: https://pcm.tipo.gov.tw/PCM2010/PCM/ebook/book/296/26/index.html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2023.8.1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23/8/1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舉發案件審查之影響
由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論專利再審查及舉發精進措施
從語言學方法研究美國抗體專利揭露要求──以 Amgen Inc. v. Sanofi 案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