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歸屬行政訴訟事件之判決研析
專利制度設立之目的在於鼓勵民眾創新與發明,發明人可向專利專責機關提出專利申請來取得專利權,並保障自己的發明創作在一定期限內可排除他人實施之權;實際上,有非專利申請權人提出之專利申請案,或專利申請案未由專利申請權共有人全體提出申請,針對這樣的專利歸屬爭議時,真正具有專利申請權之人可提出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確認專利權利之歸屬,也可依專利法之規定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提出舉發撤銷該專利。前述二者是目前有關專利歸屬爭議上普遍採取的司法及行政救濟,其救濟方式依個案狀況會有不同的考量。本文收集智慧財產法院成立10 年來有關專利歸屬的相關案例10 個,該等案例均因專利歸屬爭執向智慧局提起舉發,其中利害關係人不服審定結果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之案件,針對該專利歸屬的相關案例進行研析,由行政訴訟的判決內容,探討真正專利申請權人的救濟途徑,並提供相關建議。
- 相關連結: https://www.tipo.gov.tw/public/AttachmentORG/237%E6%9C%9F-%E5%B0%88%E9%A1%8C%E4%B8%89.pdf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107.9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18/9/7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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