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日、韓與我國圖像設計審查實務─ 以一設計一申請原則為中心
本文以 2016 年新修訂的日、韓圖像設計審查基準為主,針對一設計一申請原則之判斷與我國現行規範進行探討。分析結果顯示,鑒於圖像設計具有在使用過程中產生複數變化外觀的特殊性,日本與韓國在 2016 年圖像設計審查基準修正中,均針對具變化外觀之圖像的一設計判斷,進行大篇幅的規範與案例擴充;日本的修正動向,側重於 6 種常見具變化外觀的連貫手法,而韓國則新增同一物品內具有兩個以上物理分離顯示幕圖像之判斷。囿於我國時至 2011 年始導入圖像設計制度,故累積的案例與實務經驗其實不多,為縮短制度起步的摸索期,建議我國或可借鏡日、韓 2016 年圖像設計修正經驗,在具變化外觀之圖像的一設計判斷導入更多案例說明作為申請與審查之參考。
- 相關連結: https://www.tipo.gov.tw/public/AttachmentORG/234%E6%9C%9F-%E5%B0%88%E9%A1%8C%E4%BA%8C-%E9%AB%98%E6%AA%94.pdf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2018.6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18/6/1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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