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藥品專利保護之現況與未來-從專利連結制度之研擬談起
專利法賦予發明人於一定期間享有排他性權利,其乃鼓勵醫藥研發之重要制度。相較於其他產業,醫藥領域之研發成本高及風險大,法律制度上應使醫藥業者之研究成果獲得足夠保護及享有研發誘因。相對的,醫藥發明若受到過廣的智慧財產保護,不僅不利於學名藥廠參與競爭,亦對公共衛生政策之落實有不利影響。新近醫藥專責機關與智慧財產專責機關提出藥事法與專利法修正草案,力求平衡,希冀能兼顧鼓勵新藥研發與促進學名藥提早上市。本文以藥品發明之專利權保護為題,研析我國相關法規之過去、現況與未來。
- 相關連結: https://www.tipo.gov.tw/tw/cp-182-607710-941ff-1.html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105.12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17/6/8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對專利舉發案件審查之影響
由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論專利再審查及舉發精進措施
從語言學方法研究美國抗體專利揭露要求──以 Amgen Inc. v. Sanofi 案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