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將先簡要介紹日本發明專利侵權訴訟之審理模式,後續說明日本發明專利侵權訴訟中之證據方法,例如書證(包括實驗分析比對報告書、專家意見書)、人證及鑑定等證據方法是否為當事人所利用及其利用情形,使對造揭露其所持有資訊之訴訟手段(如文書提出命令、秘密保持命令等),技術說明會及專家諮詢委員所實際發揮之功能,以資各界參考。
- 相關連結: http://www.tipo.gov.tw/public/Attachment/592315583524.pdf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104/10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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