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海牙協定與設計專利之國際申請──兼論一案多設計與一設計指定多物品之申請制度
摘要
一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只在申請並得到保護的國家或地區的領域中有效,然而,WIPO藉由國際條約的機制將專利、商標及工業設計的申請導向國際化及簡單化。在海牙體系的國際申請中,申請人只要提出一次的國際申請,他的設計就可在所有指定的締約國取得設計保護。2007年,歐盟設計體系加入海牙協定的國際工業設計註冊的體系,2014年韓國修訂設計保護法案並簽署加入海牙協定,美國也公布因應海牙協定而修定的施行細則草案,廣徵企業界及專利業界的意見,中國大陸及日本也因應國內企業的需求,相繼研究加入海牙協定的國際註冊的可行性與修法議題。海牙國際註冊的多設計併案申請可減少申請人的文書作業與方便設計權的管理,歐盟的多設計併案申請以及一設計指定多產品的申請制度可擴大設計之保護範圍,美國的多實施例併案申請與指定多物品的申請制度,韓國的無實體審查的多設計併案申請制度,甚至中國大陸也在專利法第三次修訂時導入的相似外觀設計與成套產品的合案申請來擴大工業設計的保護範圍。由此可得知,藉由一設計指定多物品與多設計併案的申請制度來擴大及強化設計權已成為工業設計保護的國際趨勢,本文研究與探討前述的多設計併案申請與一設計指定多物品的申請制度,進一步討論在我國現行專利法與設計專利制度下,導入多設計併案申請與一設計指定多物品的申請制度的可行性。
- 相關連結: https://www.tipo.gov.tw/tw/dl-13569-6fa62af7ba01429390fda80eabd66865.html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103/04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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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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