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專利委外檢索制度簡介
摘要
日本專利審查過程中,就較無涉公權力行使之前案檢索工作委外由檢索機構辦理,以減輕審查官工作負擔。本文旨在介紹相關專利委外檢索制度,主要是就法源及相關修法沿革、檢索機構應符合之資格限制、檢索人員之學經歷要求及訓練課程、檢索案件之分配、檢索工作之進行做一簡單之介紹。希望可供我國發展相關制度時參考。
壹、前言
隨著科技進步,專利申請案件數量的成長是時勢所趨,由於各國對審查人員的進用均設有較嚴格的限制,在案件量與審查能量無法同步成長的現況下,待審查的案件量增加、等待審查時間亦隨之拉長。如何迅速地處理這些待審的案件以縮短待審時間,更是各國專利專責機關無法不去面對的課題。專利審查工作雖係高度公權力參與之行為,但是其中部分無涉公權力行使的工作,例如已公開之專利申請案的前案檢索工作,則可適當地引進民間力量協助辦理,俾利審查能量有效地投注於審查核心事務上。日本於1990 年代即有計畫地進行專利委外檢索工作,更於2004 年修法,擴大得進行檢索工作的對象。本文將就日本專利委外檢索制度之法源、作為檢索機構應具備之條件、檢索實務及其他相關議題作簡單介紹。
- 相關連結: https://www.tipo.gov.tw/tw/cp-182-315462-30e51-1.html
-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2012/6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12/9/18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下)————以請求項表現方式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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