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01年In re Wako Pure Chemical Industries Ltd.案之分析—以專利請求項和優先權主張間之關係為中心

專利申請主張優先權之意義在於使同一發明於世界各國提出專利申請時保有與最先申請案相同新穎性。但主張優先權必須符合若干要件,陳秉訓先生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01年In re Wako Pure Chemical Industries Ltd.案之分析—以專利請求項和優先權主張間之關係為中心」一文,說明於主張優先權時,在專利說明書撰寫上應注意的地方,也對我國優先權主張之審查提出建言,頗值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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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局刊登日期: 20081201
- 本網站刊登日期: 20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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