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98 期 - 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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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98
編者的話
專利說明書與申請專利範圍在專利制度的實施上分別有其不同之功能與地
位,都是申請發明專利時必要的文件,但是二者之間關係為何,值得進一步深
究。由吳宏亮先生為文之「一種請求項是否為說明書所支持的審查標準—要件除
去原則之探究與引用」,文中首先探究「申請專利範圍的各請求項必須為專利說
明書所支持」之基本概念,例如其意義、立法目的等,接著說明目前實務上之見
解以及操作,並指出該等見解與實務所未能解決之問題,並試著引介美國法上解
決前述問題的模式,在引介時係先對美國法上請求項與書面說明要件關係之做一
簡要說明,接著是對從該國實務上發展出來的「要件除去原則」做深入之探究,
包括其意義、案例以及相關批評。文末對我國是否適用該「要件除去原則」提出
說明與建議,論述精闢,值得一讀。
本期文章內容豐富,各篇精選內容,祈能對讀者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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