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98 期 - pag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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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專題
從美國部分設計專利之審查實務中探討可運用的申請策略
104.0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98
壹、前言
美國設計專利起源於
1842
年,一開始只針對擁有美國公民身分者,在物品或
織品上所創作之印刷圖案的裝飾給予專利保護,直到
1952
年修法才奠定美國現代
專利法的基本架構,而到了
1980
In re Zahn
判決例
1
出現,美國才開放部分設計為
專利保護標的,至今約
35
年歷史,相較於我國於
2013
年才開始導入部分設計專利
制度,至今僅僅
2
年多。因此,在申請及審查實務上,仍有許多地方需要借重國
外設計專利制度的運作與經驗,才能提升我國在部分設計專利申請的質與量。
本文將藉由瞭解美國部分設計專利之相關法規、細則及審查基準,並透過整
理美國專利商標局(
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以下簡稱
USPTO
)之設計專
利部門資深專家來台講授審查實務之課程內容與案例,解析申請人在提出部分設
計專利申請案時,其撰寫說明書及圖式應注意事項,並且以相關案例說明來解析
USPTO
審查人員在進行專利要件審查時,所依循的判斷原則與審查標準。然後經
由對美國部分設計專利之申請及審查實務的初步了解,綜整相關制度與審查運作
分析後,擬定出申請部分設計專利時可運用的申請策略,以便提供申請人在日後
申請我國或美國部分設計專利時參考。
1
請參照
MPEP 1502 Definition of a Design [R-08.2012]
/
mpep/s1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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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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