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94 期 - page 37

37
本月專題
非傳統商標保護常見問題之探討
104.0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94
樣本不易,才對聲音商標採嚴格標準,後來技術純熟之後就較為放寬;現在歐盟
氣味商標亦是如此,因為無法使公眾明確理解樣本或樣本保存不易,所以對氣味
商標採嚴格的高標準,日後若相關技術改善、調整之後,應有放寬之可能。
4
、適度地開放氣味商標
因國際間氣味數位化技術發展逐漸成熟,全球氣味商標應會逐漸展露頭角,
綻放出商標功能之光芒。為積極保護企業的創新及權益,筆者建議應適度地開放
氣味商標,於商標圖描述欄位以詳細的文字說明,視個案輔以高科技技術分析報
告,並宣導申請人廣泛地宣傳行銷,讓第三公眾人士能意識到該氣味為其商標,
於指定使用於某項商品或服務時為其商標權利領域範疇所在,以免第三人不慎使
用相同的氣味,復使用於相同商品或服務,而造成侵權。由於我國近兩年多來始
受理氣味的新型態商標,尚無氣味商標核准註冊前案,期待不久的將來,這種嗅
覺傳輸科技可以彌補難以用筆墨形容的感官知覺。
肆、結論
我國甫於
101
7
1
日剛修法接受動態、全像圖等新型態非傳統商標註冊申
請案,目前已有動態商標、氣味商標、觸覺商標、全像圖商標、位置商標等註冊
申請案,迄今核准註冊案例僅動態商標有
4
件核准註冊,其餘目前尚無核准註冊
案例
51
,相關案例的發展對未來非傳統商標的審查判斷原則具有指標性的影響,
值得吾等持續關注。
另外,就
Sony Ericsson
動態商標案而言,在美國申請註冊時,
USPTO
對商
標圖樣、圖樣描述所呈現出的動態商標並無爭執。在歐盟申請註冊時,原本遭
OHIM
以本案無法以「圖文表示」構成清楚地傳達出具體明確的動態影像,不符
CTMR
4
條及第
7
1
)(
a
)條規定予以拒絕。經上訴之後方才得以核准註冊。
且不同於當時網路數位環境,以現今網路傳輸檔案性質多元化,除非申請註冊的
5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遠端檢索系統】,
,其
中核駁案例:動態商標
1
件、位置商標
1
件;不受理案例:全像圖商標
1
件。(最後瀏覽日期:
2014/12/15
)。
I...,27,28,29,30,31,32,33,34,35,36 38,39,40,41,42,43,44,45,46,47,...106
Powered by Flipping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