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式廢輪胎熱交換裂解整合系統 / 熱裂解廢輪胎產出裂解油、碳黑粉、鋼絲產品
專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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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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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1999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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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式廢輪胎熱交換裂解整合系統 / 熱裂解廢輪胎產出裂解油、碳黑粉、鋼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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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06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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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1998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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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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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
201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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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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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輯 / 第26
卷 / 第2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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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D-095/1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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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學、有機化學及高分子化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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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特點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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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係一種「連續式廢輪胎熱交換裂解整合系統」,係使具內、外之加熱室及裂解室的各裂解槽並聯於燃燒室,利用熱燃氣對裂解槽內的廢輪胎間接加熱,令其熔融汽化後,由各裂解槽之裂解室設有回收閥,並由資源回收管路並聯後接設蒸餾熱交換器,然後再回接入燃燒室。復各裂解槽上再設清除閥由清除管路並聯接至冷卻熱效換器及真空泵,然後再回接入燃燒室。另在各裂解槽上再設有降溫閥及排除閥;其次,各裂解槽之接於加熱室的排除閥並接於連設空污處理設備的排除管路上;所以當其中一裂解槽完成裂解時,即可適時降溫、洩壓,才能清理裂解槽的殘餘物,又不會影響其它裂解槽的裂解作業,故使廢輪胎的裂解作業能不間歇地連續進行,以達快速高效率的裂解作業,且回收的可燃性氣體經回收燃燒,除可釋放所含有用物質之熱能外,並可降低熱燃氣中有害物質之比率,經空污處理設備將所含有害物質去除,使空污處理設備之處理負載降低,提高排放物之處理標準,降低對空氣污染的程度。 本專利技術-連續式廢輪胎熱交換裂解整合系統之優勢與應用範圍: 1.本廢輪胎熱裂解系統為資源再生系統,能將廢輪胎熱裂解還原成裂解油(40%)、碳黑粉(40%)與鋼絲(10%)產品,產生之燃氣(10%)則供應本裂解系統使用熱源。本專利系統為成熟之技術,先期曾設廠於台南關廟,並成功取得台南縣政府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環保署認證補貼之資源化工廠,月處理量2475公噸。除了裂解後三項產品之銷售收入,環保署並補助廢輪胎每公噸處理費3200元。本系統除了可以裂解處理廢輪胎,並能更輕易處理廢潤滑油。 2.本裂解系統不須破碎廢輪胎,能將整顆輪胎完全裂解。而國外廢輪胎熱裂解系統幾乎都採用破碎輪胎再進行裂解,破碎裂解方式較易有裂解不完全半膠狀之情況,會有二次污染問題。因此技術含量不同。 3.廢輪胎為難以處理之環境污染源,且隨著油價高漲,能源資源再生技術顯得格外重要。本系統所裂解萃取之裂解油熱值高,適用於鍋爐燃油。 全球還有很多廢輪胎無法處理,對於發展此能源資源再生系統,有興趣者可聯繫洽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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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圖式/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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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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