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304期

113.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304 31 以人工智慧為專利法上發明人的法律分析 本月專題 的專利法對於發明人並沒有相關法條的規定,對於發明人沒有明確的定義,因此 有國內學者認為著作權人在著作權法的規定相對明確。然而,因為發明人資格 (inventorship)與權利歸屬(ownership)沒有明確的定義導致如何使用在人工智 慧創作上出現疑問5。因此在目前完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何評估人工智慧產 生的發明,審查官只可在專利法規與專利審查基準的框架下進行審查,法官只能 依法規或判例來進行判決的狀況。根據上述的理由,智慧局或法院皆很難做出對 人工智慧成為發明人有利結論6。 人工智慧無法歸類到法人或自然人,因此無法藉由法規或是國際公約將人工 智慧貢獻進行明確處理7。 參、關於人工智慧議題的各方意見 一、律師與美國政治人物的意見 在美國最高法院駁回DABUS案後,薩里大學的瑞安 • 阿博特教授,其同時 也是申請人泰勒的律師表示「不管人工智慧在發明過程中如何使用,現在國會應 決定是否修改法律以允許人工智慧發明受到保護,並幫助美國保持其作為世界創 新領導者的地位。」 在2019年1月,時任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安德烈 • 揚庫,在一場重要的人 工智慧會議上,表示「政策制定者需要考慮作者或發明人的法律概念是否會被人 工智慧從根本上改變。8」可見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也認同人工智慧對於智慧財產 權制度會有很大的衝擊,尤其是在發明人的法律概念。 5 馮震宇,從人類創作到AI 創作:智財權權利主體與權利歸屬之挑戰,月旦法學教室第二一二 期,頁36-38,2020年6月。 6 Alexandra George & Toby Walsh, supra note 4, at 617-618. 7 前揭註5,頁39。 8 Christian E. Mammen, AI as Inventor, in 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241 (Larry A. DiMatteo, Cristina Poncibò, & Michel Cannarsa eds., 1 ed. 2022).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