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80期

111.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80 31 論述 我國與中國大陸於圖像設計保護近期變革 摘要 本文係針對圖像設計在我國與中國大陸的保護沿革加以介紹,我國自 2013 年開放圖像設計至今,中間歷經數次審查基準修改後,目前係可藉由圖像設計應 用於電腦程式產品的方式,來加以保護圖像設計。中國大陸雖未於 2021 年施行 的專利法第 4 次修改版本中明文訂定圖像設計為保護標的,但卻藉由開放部分設 計且於專利審查指南中修改相關規定,來間接實質開放圖像設計(中國大陸稱圖 形用戶介面)作為保護標的,本文也將進一步以目前中國大陸專利審查指南的徵 求意見稿來解析未來中國大陸的圖像設計申請實務。 關鍵字:設計專利、圖像設計、中國大陸專利法第 4 次修改、圖形用戶介面設計 design patent 、 icon and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s design 、 4 th amendment of the China paten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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