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3期
100 108.3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3 判決摘要 智慧財產法院 106 年度民著訴字第 15 號 「網路遊戲之美術著作侵權」民事判決 【爭點】 一、系爭著作(共計 60 個)是否具有原創性? 二、被告星宇公司發行營運之網路遊戲是否構成侵害原告之重製、散布權? 三、被告星宇公司等之侵權行為是否具有故意過失? 四、如原告可向被告等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其金額為何? 【案件事實】 本案原告傳奇網路遊戲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幻想神域」與「狩龍戰紀」遊戲 之著作權,發現被告星宇公司於 104 年 6 月發行營運之「 Fly High 女神之歌」網 路遊戲(下稱被告遊戲)場景、地圖、建築、物品、自然景觀等內容,與原告遊 戲之 3D 美術圖像高達 60 件極為相似。被告抗辯部分系爭著作於其他 3D 遊戲場 景普遍存有類似造型物件,應不具創作高度,而不具備著作權之創作性要件。另 外,被告僅獲中國大陸成都公司(下稱成都公司)授權被告遊戲在臺灣之營運、 推廣及宣傳,而研發、更新、技術維護之權仍歸屬於成都公司,被告等於代理遊 戲前均經事前評測,本件確實未發現與系爭著作近似之內容,且經原告發函通知, 被告即要求成都公司直接移除涉有侵權疑慮之圖像,並獲成都公司回覆「撤除所 有侵權內容」,是被告等無侵害系爭著作之故意或過失。 【判決見解】 一、系爭著作除編號 11 ,其餘均為著作權法所保護之著作 (一)編號 11 所示之 3D 美術圖像「城鎮樓梯」,其外型、紋路、色澤均與一般 石磚樓梯無異,無法與前已存在作品有可資區別之變化,而足以表現著作 人之個性或獨特性之程度,故不為著作權法所保障之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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