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35 期

107.07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35 17 本月專題 歐盟商標法規最新發展 歐盟商標法規最新發展 呂姝賢 * 摘要 歐盟商標法近期大幅修改,第一階段修法為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告新修正 歐盟商標法,並於 2016 年 3 月 23 日生效,主要修改內容包括相關費用的變更、 絕對不得註冊事由的改變、相對不得註冊事由的改變等。第二階段修法則是包括 部分歐盟商標法、歐盟商標施行細則及歐盟商標授權規則,並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主要修改內容為取消圖文表示要求、新增商標態樣、增加證明標章規 定,以及訴願程序相關事項等各項程序上的改變。本文擬針對歐盟商標法、歐盟 商標施行細則及授權規則等各相關法規重要修訂內容作介紹。另有關海關程序中 貨物轉運之部分,第一階段修法歐盟商標法第 9 條第 4 項亦有相關變革,對貨物 轉運規範造成相對之影響。身為歐盟成員國之一的馬爾他,在此部分的實務做法 有亮眼的成效,值得與各會員國及其他國家分享,因此在本文中一併介紹。 關鍵詞:歐盟商標法、歐盟商標施行細則、歐盟商標授權規則、圖文表示、證明 標章、優先權、絕對不得註冊事由、相對不得註冊事由、後天識別性、 受保護原產地名稱、受保護地理標示。 * 作者為現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審查官兼科長。 本文相關論述僅為作者研究性質之探討,不代表任職單位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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