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305期

113.5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305 69 專利制度對產業智慧財產發展策略的影響 —以工研院為例 專利法公布80 週年特集 所謂三新,係指(1)新計畫:於計畫初期加強早期專利布局;(2) 新產品:於產品規劃時進行專利風險評估及迴避設計輔導;(3)新事業: 於新創事業規劃階段即考量專利議題,做好布局策略與避險。 所謂三跨,係指:(1)跨領域:依特定主題挖掘工研院各研發單位 適合納入開發之專利,促成跨領域之合作產品開發及試量產;(2)跨產業: 提供跨業創意發想與可行性評估並申請專利,與合作廠商共同商品化並 開拓商機;(3)跨國際:透過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暨IP Bank 行銷平台 與網絡,開拓長期且穩定之國際合作管道,媒合並協助院內相關單位進 行合作開發及試量產。 綜言之,工研院以智慧財產的全生命週期思考智慧財產從生到死的 價值,以市場導向、產學研樞紐,與跨領域整合,做為三大發展策略, 協助國內產業的戰略布局,強化智慧財產的運用價值。 二、專利法相關規範對工研院智財營運的影響 因應全球科技產業之智財商戰趨勢,臺灣智慧財產相關法律已成為我國國際 化程度高、法制相對健全的政經基礎建設之一。不但建置處理智慧財產爭議的專 業法院,且逐步精進相關法律制度,鏈結國際,而智慧財產局致力創造我國產、 學、研優化智慧財產的環境,更是作為積極,有目共睹。 以2023 年的專利法及商標法修正草案內容為例,非但成立專責審議複審及 爭議案件之獨立單位,明定相關配套授權依據;並強化專利商標爭議案件之程序 保障,精進審議程序的細節,提升公信力;而免除訴願程序,創設「複審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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