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75期

110.1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75 95 智慧財產權答客問 商標 問:可否將多個商標組合成一個商標圖樣申請註冊,以節省規費? 答:商標註冊後,商標權人是在經註冊指定的商品/服務,取得商標權。商標 之使用,應指以註冊的商標使用於註冊指定的商品/服務而言。若為節省 規費而將多個商標組合成一個圖樣申請註冊,經審查核准註冊者,於實際 使用時,即不得僅使用商標的其中一部分或分開使用各部分,否則與註冊 商標整體印象不同時,將會因未使用該註冊商標而有遭到廢止商標註冊的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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