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73 期

8 110.9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73 本月專題 韓國設計保護的特殊制度介紹 壹、前言 近年來設計專利在各先進國家中愈趨受到重視,韓國除了建立許多相關的措 施來扶持設計產業外,也不斷地對其設計保護制度進行快速的調整因應,為此, 韓國在設計保護發展出許多特殊的申請與審查制度,而與我國設計專利保護制度 有所不同。本文概述近期韓國的相關變革,並針對我國與韓國於設計之保護制度 進行比較。 貳、韓國設計保護法的沿革 1 隨著中國大陸崛起,韓國與我國同樣面臨了產業大量外移的窘境,若再不積 極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勢必會在新世紀的經濟賽局中被邊緣化,為擺脫傳統以工 業輸出為主的型態,韓國政府在 2000 年提出了「設計韓國」的戰略口號,並建 立許多相關的措施來扶持韓國設計產業。 韓國設計保護制度的最大特徵就是修法次數頻繁,光是 2007 年就修了 4 次 法,自 1961 年創設設計保護法以來,截至目前為止的修法次數已高達 45 次。以 上的改革讓韓國發展出極富彈性且獨步全球的特殊制度,其中最具特色的包括在 1995 年導入申請公開制度; 1998 年 3 月針對生命週期較短的產品導入「無實體 審查制」; 2014 年加入國際工業設計註冊海牙協定(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Deposit of Industrial Designs )後,更擴大合案申請之設計數量, 允許一個申請案包含 100 件以下之設計;此外,韓國設計保護制度並納入「第三 方意見書」、「優先審查」及「秘密設計」等多項措施,以下就相關韓國設計保 護制度的沿革進行說明。 一、 1961 年創設「設計保護法」 韓國於 1961 年首度頒布設計保護法,以專門法律來保護工業設計。當時韓 國設計保護法大抵上是承襲日本而來,主要的政策考量是因為從地理、政治和文 1 徐銘夆、張玉玫,韓國近期設計保護制度改革及動態介紹,智慧財產權月刊 157 期,頁 68- 69 , 201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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