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66期

24 110.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66 本月專題 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之功能界定及目的描述特徵請求項 之各國審查比較研究(下)——日本、韓國及中國大陸 摘要 電腦軟體為演算法之實現,本質為方法步驟,在請求項中常以功能、用途或 目的來界定,可能出現在請求項的前言部分,或以功能性用語的方式來描述特徵。 對此類發明,於各國專利局有不同的規範與審查方式,本文接續介紹日本、韓國 與中國大陸之相關規範,具體呈現對功能界定請求項與用途界定請求項之思考判 斷標準,並且,進一步歸納五大專利局與我國於相關規範之比較分析,期能使相 關專利從業人員了解各專利局之判斷方式,對於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使用功能來界 定技術特徵或界定目的、用途時,更能清楚得知其權利範圍及限制,並合理預期 審查結果。 關鍵字:功能請求項、功能性特徵、目的描述、用途限定、電腦軟體相關發明 functional claim 、 functional feature 、 purpose statement 、 limitation of use 、 computer software related i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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