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62期

66 109.10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62 論述 五大專利局與我國之審查實務異同研析 ──以「數值限定發明之新穎性」為中心 斷標準本身就與我國呈現較大之差距;但是,日本特許廳、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 權局與我國的審查標準則較為接近。雖然國際調和一直是世界各專利局所訴求的 目標,可是每個地區專利局的專利制度演變均有其地方性與特殊性,不過藉由理 解其他專利局的審查邏輯與概念,更可激發不同的想法與對自身概念的省思。 對於在不同專利局申請之同一專利家族的專利案件來說,雖然是相同的技術 內容,但是於各專利局獲得專利權的情況通常不盡相同。各專利局因其各自之專 利法發展與累積之判決的影響,導致對於數值限定發明之新穎性審查的思考判斷 原則存在差異,更進一步可能造成判斷結果的不同。希望本文可以幫助相關專利 從業人員理解不同專利局的審查實務操作,並進一步提升專利整體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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