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40 期

107.1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40 11 本月專題 專利申請案主張國際優先權之身分資格要求 ――以智慧財產法院 105 年度行專訴字第 34 號判決為例 會員或其延伸會員、互惠國境內設有住所或營業所,另外取得「準國民待遇」之 資格,將無法依我國專利法規定主張優先權。專利權係採屬地保護原則,外國申 請人如已在國外申請專利,如欲於我國境內受到專利保護並享有優先權,在提出 專利申請時,須注意申請人身分之資格是否符合本文所述應具要件並檢附相關文 件以資證明,如此才能取得專利申請權益之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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