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39 期

107.1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39 75 智慧財產權資訊 ● 日本特許廳向大眾募集修正意匠(外觀設計)制度提案 2018 年 8 月 6 日日本特許廳( JPO )召開會議開始討論修正意匠(外觀 設計)制度的方向和議題,並邀請國內外人士就下述議題在同年 9 月 21 日前, 以日文或英文提供意見至 [email protected] 。 一、圖形使用者介面( Graphical User Interface , GUI )設計保護 根據日本現行意匠法, GUIs 須記錄或顯示於物品上才可取得保護,且 設計的侵權認定限於製造、使用、轉讓、出租、輸出、輸入等行為。 (一)以下的 GUI 設計納入現行意匠法的保護標的,您的意見如何?  * 非記錄於物品上的 GUIs (雲端平台上的 GUIs 、透過網路提供的 GUIs 等)  * 在非物品上顯示的 GUIs (投射於牆壁或人體的 GUIs 、運用擴增實 境( AR )或虛擬實境( VR )表示的 GUIs 等)  * 與物品的功能無關的 GUIs (裝飾用、內容等) (二)對於將 GUIs 上傳至雲端伺服器、或透過網路提供含有 GUIs 的軟體視 為侵權行為,您的意見如何?如何處理這樣的侵權行為?新增意匠法 (第 2 條第 3 項)的「實施」定義?或是另訂新的構成侵權行為類型(意 匠法第 38 條)? 二、空間設計之保護 根據現行意匠法,建築物(房地產)不是設計的保護標的。此外,商店、 辦公室等的室內設計不符合一案一設計的要件,不能取得設計權。 (一)將建築物(房地產)的外觀納入現行意匠法的保護標的,您的意見 如何? (二)將辦公室、商店等的室內設計納入現行意匠法的保護標的,您的意見 如何? 三、關聯意匠制度之擴充 根據現行意匠法,為了保護同一申請人的類似設計,建立了允許與主外 觀設計類似的設計(關聯設計)註冊的制度。關聯設計的申請,需在刊載主 外觀設計公報發行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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