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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正在現代化其專利制度,以落實「專利法條約」,新專利法施行細則將於2019年10月30日生效

加拿大正在現代化其專利制度,以落實「專利法條約」,新專利法施行細則將於2019年10月30日生效

2019年7月10日,加拿大智慧財產局(CIPO)公布新專利法施行細則,該細則公布在加拿大公報第二章,新專利法和專利法施行細則修正案將於2019年10月30日生效,加拿大將落實「專利法條約(Patent Law Treaty, PLT)」相關規定。

PLT目的在調和簡化各國專利局的專利行政程序,為企業帶來核心利益,如:
一、 更有效取得申請日的程序;
二、 統一的行政程序和手續;
三、 現代化的專利立法架構。

「專利法條約」是加拿大加入五項國際智慧財產權(IP)條約的最後一項,在過去也加入了由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所管理的其他四項IP條約,如:2019年6月17日生效有關商標方面的「馬德里議定書」、「商標法新加坡條約」、及「尼斯協定」,以及2018年11月5日生效有關工業設計的「海牙協定」。

加入上述國際IP條約有助於加拿大企業進入及擴大其在國際市場的影響力,並支持加拿大的IP戰略,達到幫助其企業、創作者、企業家和發明者了解、保護和獲取IP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