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188 期 - 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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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188
編者的話
延續上期,由呂姝賢小姐所為文之「日本商標審查實務之探討——以識別
性及地名、著名已逝人名作為商標不得註冊之事由為中心(下)」,文中繼續
介紹「不得註冊事由─日本商標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8
款規定」,文章內容詳實
豐富,值得一讀。
商標法之聲明不專用制度,該規範初衷係為事先預防商標權人濫行主張商
標權,以維市場公平競爭之秩序。惟在該制度背後潛藏著諸多實務審查操作
上之困難,且從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之公平交易法現行規範法令中,不難發
現在彼等法制上有其重複規範或評價不一之情事,甚至可能助長第三人遂行不
公平競爭行為。由杜政憲先生所執筆之「論商標法上『聲明不專用制度』」,
文中首先簡介商標法之聲明不專用制度之緣起,接著闡述實務審查操作上的困
難,接著從競爭法規範檢視「聲明不專用制度」在法制上之衝突,文末提出作
者的看法,作者認為未來修法或可考慮廢除聲明不專用制度,使商標權人之權
利濫用行為能真正回歸到公平交易法之單一規範及評價,以避免在商標法及公
平交易法二法中產生規範及評價上的矛盾。文章內容精闢,極具啟發性。
本期文章內容豐富,各篇精選內容,祈能對讀者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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