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發布以延緩審查增加審查時程彈性的網路問卷調查
最近幾年來,歐洲專利局(EPO)已導入許多措施,透過「早期確定」(Early Certainty)計畫來加速專利核准程序,由於可於早期階段確定專利保護範圍,深受申請人和一般大眾歡迎;因此,目前99%專利申請案公開時附有包含可專利性意見書的檢索報告(2012年時比率為90%)。
同時也有人認為,在某些情況下,申請人在專利核准之前可能需要更多時間,以因應其產品的開發和創新週期。EPO因而尋求在審查階段提供更多彈性,以滿足使用者的不同需求,2017年開始與多方利害相關者及使用者團體討論延緩審查的可行性,並提出一個「使用者導向早期確定」(User-Driven Early Certainty)提案,使申請人可將開始實體審查的時程最多延緩3年。
EPO致力支持所有技術領域的創新,並重視歐洲專利制度使用者的意見,2018年11月19日在網站發布使用者線上問卷調查,邀請所有相關人士參與填答問卷,就歐洲專利核准程序導入延緩審查機制及其優缺點提供意見,填答時間開放至2019年1月11日。問卷調查內容如下:
一、使審查時點更具彈性的需求
問題1:你是否贊成以程序性方案來延緩歐洲專利申請案的審查,並請說明原因?
問題2:你認為延緩審查制度對歐洲專利制度有裨益嗎?請說明原因。
問題3:你認為延緩審查制度對經濟和產業的衝擊如何?
問題4:你認為這種制度會影響申請人/專利權人申請專利或實施專利的行為嗎?如果會,如何影響?
問題5:你認為這種制度對一般大眾有益處嗎?
問題6:這種制度對競爭對手的行為有影響嗎?
二、延緩審查制度的可能特色
問題7:所有歐洲和在EPO申請的PCT國際申請案都可以延緩審查嗎?如是,為什麼?如不是,請說明應有的適格限制?
問題8:哪一種延緩方案最適當?(1)延長請求審查的時限?(2)在程序上延緩開始實體審查時間?(3)或者其他(例如延緩檢索、延緩審定,請說明)
問題9:應如何啟動延緩審查?(1)提出請求、(2)提出請求並支付規費(請說明理由)、(3)其他(請說明)
問題10:根據前述問題的回答,請指出何時應提出延緩審查請求。
問題11:延緩期間的起算點為何?(1)申請日、(2)優先權日、(3)檢索報告公告日、(4)請求/確認審查期限屆滿、(5)視種類不同申請案 (Euro-direct、Euro-PCT、分割案)
問題12:延緩時間最長多久?(1)3年、(2)5年、(3)7年、(4)視不同種類申請案
問題13:下述歐洲專利公約(EPC)所訂達成要件是否應延緩至開始審查,如是,為何?(1)對延伸歐洲檢索報告或國際檢索意見書EPO/國際初步審查可專利性報告提出申復、(2)請求審查並繳交審查費、(3)繳交指定費、延伸費及生效費、(4)其他
三、第三方啟動機制
問題14:應否允許由第三方來啟動開始審查?
問題15:第三方應如何啟動審查?(1)提出明確請求、(2)提出與申請案相關的發明可專利性意見、(3)其他
問題16:第三方啟動審查的機制應附加什麼條件?(1)揭露第三方身份、(2)揭示程序結果的合法利益、(3)繳交規費、(4)其他
四、延緩審查下的專利局啟動機制
問題17:專利局能否在任何時間依職權開始進行審查?
問題18:在什麼情況下,專利局可開始依職權審查?(1)相關技術領域的積案、(2)申請案(母案、分割案、專利家族)的審查進度、(3)特殊情況
五、其他建議
問題19:請提供讓申請人較可控制審查過程速度的建議。
問題20:你是否贊成以程序性方案來進一步縮短歐洲專利申請案待審時間,如是,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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