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311期

6 113.1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311 本月專題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 ——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化學類專利記載要件審查案例探討(上) ————以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為例 林峯州*、鄭詠文**、鍾文正*** * 作者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官。 ** 作者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助理審查官。 *** 作者現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審查官兼科長。 本文相關論述僅為一般研究探討,不代表任職單位之意見。 壹、前言 貳、我國有關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專利審查基準 參、專利五大局有關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專利審查規範 一、中國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 二、歐洲專利局 三、日本特許廳 四、韓國智慧財產局 五、美國專利商標局 六、小結 肆、有關請求項中使用商標或商品名稱的案例探討 一、我國智慧財產局審查不符記載要件案例 二、專利五大局審查不符記載要件案例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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