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302期

113.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302 31 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探討我國人工智慧( AI ) 相關發明之進步性判斷 本月專題 摘要 AI 的發明及應用已在資訊時代中改變人類的生活及習慣,且深入各個領域, 包括自動車駕駛、網路廣告推播、工作專案管理等在傳統上視為不同領域的技術 都可以使用 AI 增進其效能及準確度,由於 AI 廣大而深刻的影響力,關於 AI 技 術的專利數量急遽上升,其類型涵蓋硬體、演算法、機器訓練方式、應用領域等 各方面。 我國在資訊領域產業已深耕多年,關於 AI 此一新興技術的專利申請量亦相 當多,而現行專利審查基準與 AI 技術進步性相關的審查篇章係規定於第二篇第 十二章「電腦軟體相關發明」。本文將就 AI 技術的特性及專利審查基準上判斷 電腦軟體進步性的規定,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相關判決探討本國法院對 AI 相關專利進步性的比對與認定方式。 關鍵字:電腦軟體相關發明、人工智慧、進步性要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判決 Computer Software-related Inventions 、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Inventive Step 、 IPC Court’s Judg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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