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292期

112.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92 49 本月專題 探討音樂著作財產權證券化模式對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影響 ——以英國歌曲投資公司 Hipgnosis 股份有限公司為例 綜上所述, Hipgnosis 公司與各家集管團體除上述合作關係之外,亦存在 著競爭關係:因實務上集管團體因取得創作人之授權而為其管理著作財產權, Hipgnosis 公司則透過向創作人「買斷」曲目而成為著作財產權人,故對創作人來 說,創作人除可選擇加入集管團體而長久地自集管團體獲得使用報酬之分配,亦 可選擇將自身著作財產權賣斷予 Hipgnosis 公司而獲得一次性報酬,故 Hipgnosis 公司與集管團體於角色上亦存在著競爭關係。 此外,隨著 Hipgnosis 公司投資收購之音樂(錄音)著作數量逐年增長、 Hipgnosis 公司也成為許多歌曲之著作財產權人,目前 Hipgnosis 公司僅針對「影 音同步」權利會自行向利用人收取使用報酬,未來如 Hipgnosis 公司於版權市場 之市占率提升、資產規模擴大,公司將能取得更大的談判、議價能力, Hipgnosis 公司是否會在其他利用行為上選擇自行授權,而不再透過集管團體或委由集管團 體代其收取使用報酬,而讓 Hipgnosis 公司與集管團體之間的競爭關係更加顯著, 仍有待後續觀察。 陸、結語 英國歌曲投資公司 Hipgnosis 公司透過將音樂著作財產權轉換為上市股票之 證券化方式,成為近年來新興音樂投資利用模式之典範。綜觀來看, Hipgnosis 公 司發展之音樂著作財產權證券化模式對創作人、投資人與該公司本身所具備之優 勢在於: 一、對創作人而言 音樂產業創作人透過將自身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出售予 Hipgnosis 公司,能於 短期內獲取充沛之現金流,而不再僅能依賴所屬版權公司或集管團體就其著作利 用情況定期分配使用報酬,此特點對於有立即資金需求或獨立音樂人來說,可能 更是具有吸引力之獲取報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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