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80期

52 111.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80 國際智財新訊 ● 歐洲啟動單一專利法院協議( UPCA )試行階段 奧地利在去( 2021 )年 12 月 2 日批准單一專利法院協議暫行議定書 ( Protocol to the 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 on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PAP-Protocol ),成為關鍵的第 13 個批准 PAP-Protocol 的歐盟成員國。今 (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奧地利提交( deposit )批准文書的隔日起,單一 專利法院協議的試行階段(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Period, PAP )正式啟動。 歐洲單一專利法院( Unified Patent Court )的設立已進入最後準備工作。 EPO 局長安東尼奧 • 坎皮諾斯表示,隨著 PAP 的啟動,單一專利( Unitary Patent, UP )將成為真實。幾個月後,在成本上具有吸引力且統一涵蓋所有歐 盟成員國的 UP 將誕生。這個專利制度將能更有效刺激成長和創新,且更有 效率應對如 Covid-19 的挑戰,且可促進經濟成長以克服當前的危機。 PAP 預計需要花 8 個月的時間,才得以完成單一專利法院的技術和基礎 設施準備工作,讓單一專利法院可以在年底前進入營運。德國已於 2020 年 12 月完成批准單一專利法院協議( UPCA ),在德國提交 UPCA 的批准書之 後第四個月的第一日,將會讓 UPCA 的效力正式啟動,單一專利法院才能開 始運作。 為了幫助專利申請人早日採用 UP , EPO 決定引進過渡措施,將歐洲專 利( EP )轉為 UP ,適用對象是已進入核准程序最後階段的 EP 申請。這些 措施將會在單一專利制度生效之前提供。 背景:單一專利法案( Unitary Patent Package ) 單一專利和單一專利法院是單一專利法案的兩大基石,補充並加強歐洲 專利現有的集中式核准制度。單一專利透過向 EPO 提交一次申請,可以在 多達 25 個歐盟成員國獲得相同的專利保護,使專利權人的發明保護更容易 且更有效節省成本。 UPC 將會是一個國際法院,對 EPO 所核准的專利相關的侵權和撤銷訴 訟具有管轄權。此專責法院將使歐洲地區的專利執法更容易,提高法律確定 性並降低訴訟成本。該法院是基於國際條約 UPCA 而設立。 相關連結 https://www.epo.org/news-events/news/2022/20220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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