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79期

4 111.3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79 編者的話 編者的話 智慧財產局為順應產業界對專利救濟制度之需求,並與國際接軌,參酌日本、 美國及德國等國專利救濟制度,蒐集產官學各界意見,自 108 年起研擬「專利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 109 年及 110 年分別公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 1 稿及第 2 稿,針對專利舉發案件之審議及救濟制度作大幅的變革,由書面審查 改採言詞審議及合議審議,進而簡併救濟層級,並採行改由舉發人與被舉發人(專 利權人)兩造對審制度,準用民事訴訟程序,且以最高法院為終審法院。另專利 爭議案件中常作為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更正制度,將影響專利權範圍之認定,修正 條文通盤進行修正調整。 本月專題 「更正及更正再抗辯實務研析」 介紹美國及德 國之更正制度,與日本更正再抗辯相關學說見解及法院實務認定。 本月論述 「從 『康寶濃湯展示架』事件論析美國設計專利非顯而易知性判斷實務」 以美國「康 寶濃湯展示架」事件為例,解析美國設計專利有關非顯而易知性的判斷實務。 專題一 由陳盈竹、吳韶淳、林希彥所著之 「淺談兩造對審架構下專利爭議案 件之更正制度——以美國及德國制度為鑑」 探討美國與德國在專利爭議案件中更 正之態樣與實務運作,並進行比較分析,執為探討 110 年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第 2 稿,未來修法後我國更正實務運作之參考。 專題二 由高健忠所著之 「日本更正再抗辯實務研析」 介紹日本有關更正再抗 辯相關實務見解,因更正再抗辯為專利權人對抗無效抗辯的重要手段,然日本法 院實務運作相對嚴謹,專利權人欲主張更正再抗辯,能獲允認之機會甚微。本文 介紹日本近期智慧財產法院及最高法院案例,探討日本更正再抗辯之學理與實務 發展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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