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78期

111.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78 71 國際智財新訊 b. 任何教材的數位傳播必須限於教育機構的內部網路或新加坡教育部的 學習資源網站( Student Learning Space )。 c. 如果教師或學生被告知其所使用的教材來源已侵害著作權,他們必須 停止使用該教材。 相關連結 https://www.ipos.gov.sg/news/press-releases/ViewDetails/commencement-of-the- copyright-act/ https://www.ipos.gov.sg/about-ip/copyright/copyright-resources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