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78期

111.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78 35 本月專題 初探 COVID-19 疫情下智慧財產保護之角色與困境 在 COVID-19 疫情下,智慧財產保護制度之排他特性一方面雖作為抗疫產 品與技術開發與投資的誘因,另一方面卻也因之限制他方投入生產而為人詬病, 這使得智慧財產保護制度在作為疫情解決方案的同時,似乎亦成為解決疫情的阻 礙。智慧財產保護與公共利益間的權衡和取捨一直都是 TRIPS 理事會討論的重 點之一,開發中和低度開發會員在 TRIPS 理事會中長期以「公共利益維繫應優 先於智慧財產保護」為訴求,盼已開發會員在討論如何強化智慧財產保護的同 時,不應忽略許多開發中和低度開發會員研發和製藥能力不足之問題,而本次 COVID-19 疫情有關豁免提案之討論亦是如此。 誠如 TRIPS 豁免提案的支持會員和公民團體所呼籲「在所有人安全之前, 沒有人是安全的( No one is safe until everyone is safe )」,在 COVID-19 如此大 規模全球公共衛生危機之際,疫苗和藥品等抗疫物資似乎已不僅被視作商業合 作模式下用以盈利的產品,更被賦予道德和政治意義。然而,是否可將所有疫 苗可取得性的問題單純歸因於智慧財產保護因素,又或者是否需要大範圍豁免與 COVID-19 相關之所有產品和技術的智慧財產保護,仍有待進一步探討與論證。 此外,究應持續保護智慧財產、豁免相關保護,或循 WTO 秘書長所指「第三種 解決方案」,才能在保護智慧財產與公共利益間取得適當平衡,亦為 TRIPS 豁免 提案通過前會員應充分討論之重要議題。 綜上,雖然各途徑各有其優點和弱點,然而若能同時循所有可能方案解決目 前全球醫藥品公平分配的問題,包含透過改善強制授權制度運作、提高智慧財產 權人自願授權意願,以及在豁免的智慧財產和產品上取得一致共識等,彼此間或 許能互補和並行,以在最短時間內以最有效之方案達成目標,也避免本項議題亦 成為 TRIPS 理事會陷入討論僵局的議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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