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70期

110.6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70 7 本月專題 參數界定物之請求項於 我國、歐洲、美國、日本及中國大陸的比較研究 摘要 隨著技術進展,發展出了新的參數及漸趨複雜的參數,欲理解參數界定物之 發明,高度仰賴申請人揭露的資訊,且難以直接認定與先前技術已知物是否相同。 同時,歐洲專利局在 2019 年大幅修正專利審查基準有關參數界定物之章節。爰 此,本文著眼參數界定物有關的記載要件及專利要件共六個主題,對我國、歐、 美、日及中國大陸之專利審查基準進行研究。主要發現:物之發明以各種方式界 定的明確性及優先次序各國不同,我國及中國大陸規定結構及成分界定為最優 先,歐、美無此規範較為開放,日本則以製法界定為最後;歐洲較他國深層地將 參數與解決問題不可或缺的技術特徵之間做了連結;各國對於參數界定物之發明 是否新穎,皆採用物之絕對新穎性概念且在專利審查基準有專門章節,而我國以 原則性規範尚無專門章節。 關鍵字:參數界定物、性質界定物(特性界定物)、量測方法、數值範圍、必要 技術特徵、記載要件、專利要件、物之絕對新穎性 Parameter-Defined Product 、 Property-Defined Product 、 Measure 、 Numerical Range 、 Essential Feature 、 Formal Requirement 、 Patentability Requirement 、 Absolute Novelty of Pro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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