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68期

110.4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68 49 論述 人工智慧應用型專利之請求項明確性要件 ──以功能界定請求項為中心 人工智慧應用型專利之請求項明確性要件 ──以功能界定請求項為中心 黃盈笛 * * 作者現為國立清華大學博士班學生。 本文相關論述僅為一般研究探討,不代表本局之意見。 壹、前言 貳、功能界定請求項之認定 一、美國認定標準 二、我國認定標準 三、美國與我國之差異比較 四、相關爭議 參、手段(步驟)功能用語請求項之明確性要件 一、相關規範 二、美國實務 三、我國實務 四、相關爭議 肆、人工智慧應用型專利之請求項明確性要件 一、以功能界定人工智慧應用型發明專利 二、手段(步驟)功能用語於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專利之適用 三、外國規範與相關案例 四、小結 伍、結語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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