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66期

編者的話 110.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66 5 為避免申請人獨占本質純屬功能性之特徵,透過設計制度被保護,各國設計 法制多有規定排除純功能性設計之保護,然功能性之定義各國多有歧異,本月 論 述 由許慈真所著之「 設計之功能性排除規定——以歐洲法院判決 Case C-395/16 為 核心 」,以歐盟 DOCERAM 案判決為引,介紹歐盟歷年來有關功能性解釋之實 務立場及演進,瞭解其爭議脈絡並檢視我國司法實務就功能性解釋之判斷方式, 並提供可行之解決方法,期能完善我國設計功能性審查實務之判斷標準。 本期文章內容豐富實用,各篇精選內容,祈能對讀者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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