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64期

109.12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64 113 智慧財產權答客問 商標 問:申請商標註冊是否有資格限制? 答:國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商業體(商號、行號)有使用商標以表彰 自己營業上商品/服務需要者,皆得以個人、法人或營業主體的名義申請 註冊。但申請團體商標、團體標章、證明標章則另有資格限制: • 團體商標或團體標章因皆係提供會員使用,申請人應以具有法人資格的 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等由成員所組成的社團法人為限。 • 證明標章的申請人以具有證明他人商品/服務能力的法人、團體或政府 機關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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