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63期

104 109.11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63 智慧財產權答客問 本園地旨在澄清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及答詢,歡迎讀者來函或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詢問。 著作權 問:煙火施放雖然只有一瞬間,是否會涉及著作權的問題呢? 答:絢爛的煙火秀往往吸引大眾目光,而為了要讓活動更加精采,煙火技術專家 還會以像是迪士尼、漫威或寶可夢等著名的卡通動畫人物圖案進行設計,讓 煙火施放時在天空中出現圖案,如果同時還搭配數百架無人機設計排列成各 種有趣的圖案,那更是會讓現場的觀眾讚嘆不已了! 但要提醒的是,這些著名的卡通人物圖案往往具有「原創性」與「創作性」, 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而將這些圖案作成煙火施放或是透過無 人機空中排列表演,即使出現的時間很短暫,也會構成著作權法第 3 條第 1 項第 5 款「重製」的著作利用行為,除非有符合同法第 44 條至第 65 條合理 使用規定的情形,否則活動主辦單位在設計橋段時,還是要先取得這些卡通 人物圖案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才可以安心使用喔! 商標 問:商標申請註冊有無特定的表格?如何取得? 答:申請商標註冊應使用智慧局訂定的書表格式,相關書表格式公告於智慧局 網站,申請人可免費下載使用(網址 : 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 tw/lp-536-201.html ) ;若不方便上網,亦可向智慧局 4 樓資料服務組櫃檯 洽購(每份新台幣 15 元整),電話:( 02 ) 23767164 、 23767165 ,或以郵 政劃撥方式洽購,帳號: 0012817-7 ,戶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註冊 也可以透過電子申請方式提出,每件商標申請案還可優惠新台幣 3 百元, 歡迎多加利用。電子申請網址 : https://tiponet.tipo.gov.tw/030_OUT_V1/ home.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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