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59期

109.7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59 95 智慧財產局動態 依專利法第 59 條第 1 項第 2 款之規定,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係不及於以研究或 實驗為目的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因此實驗室中之實驗行為並不構成侵權, 而對於不具有主要活性成分之核心專利之藥物,亦可嘗試進行迴避設計之藥 品研發。本表可提供各界初步瞭解目前新冠肺炎於臨床試驗中之小分子及大 分子藥物概況,及其於我國相關主要專利資訊,以作為參考,惟對於各專利 發明之詳細內容,可至本局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進行查詢。 若民眾有相關疑問,歡迎洽詢本局專利二組第五科余科長華(聯絡資訊:( 02 ) 23765343 )。 https://www.tipo.gov.tw/tw/dl-273500-bbecaa7ba4f84ab68107a391086aaac0. html 其他 ● 本局舊版機關網站將自於 109 年 5 月 25 日起終止服務,若有智財相關資訊查 詢需求,請多加利用新版機關網站 1. 本局新版機關主網站暨專利、商標及著作權三大業務子主題網站前已陸續 於 108 年 10 月至 109 年 3 月間完成上線,目前各項服務運作一切正常,舊 版機關網站(含專利、商標及著作權三大業務子主題網站)將於 109 年 5 月 25 日起關閉不再對外服務。 2. 舊版機關網站停止服務後,初期可能會因 Google 全文檢索仍留存舊版庫存 網址,造成無法正常查詢而被導到新版機關網站首頁情況,建議可暫時改 為使用本局新版機關網站之站內檢索功能進行資料蒐尋,造成不便之處, 尚請見諒。 https://www.tipo.gov.tw/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mp-101.html 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tw/mp-201.html 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mp-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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