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59期

109.7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59 59 論述 著作權決戰時尚任意門── 時尚界應用虛擬實境技術涉及的著作權爭議 業相關人員爭相朝聖的年度盛事,應邀出席法國巴黎、英國倫敦、美國 紐約和義大利米蘭時裝秀是身分地位的象徵,也是設計師出人頭地的管 道,更是時尚精品業者促銷利器。換言之,公共空間建築、雕塑和藝術 作品入鏡虛擬實境時裝秀背景,不是時尚界名人參與時裝秀或事後購買 高級訂製服的主要動機,更不是虛擬實境時裝秀本身重大價值之所在。 世界各國的地標性建築、雕塑和藝術作品會因為時尚精品時裝秀而 受到注目,甚而增加觀光經濟價值。況且建築、雕塑和藝術作品是作為 虛擬實境時裝秀的背景而踏入虛擬實境市場,此市場難謂是建築、雕塑 和藝術作品之現在已知或未來潛在可能市場,想必建築師或藝術家創作 之初應未曾設想授權虛擬實境技術應用市場之存在可能性。 肆、結論 世界各地民眾在日常生活或旅途中透過手機、相機或攝影機在公共場所,例 如街道、公園、廣場,拍攝取景,創作照片、影像記錄生活,又或是利用繪畫技 巧表達眼前所見景物,利用既有著作創作新著作,然後上傳個人部落格、社群網 站或透過通訊軟體分享,乃是現代人日常生活之事,但是此種日常生活之事卻常 被指控侵害著作權,為避免民眾動輒得咎和資訊流通,我國與美國著作權法皆訂 定「取景自由」相關規定,對抗著作權人的提告求償。近年強調科技融入生活, 一向引領潮流的時尚界也積極應用虛擬實境技術於時尚精品時裝秀,不論是讓民 眾透過虛擬實境頭戴式顯示器或是透過手機下載虛擬實境應用程式,即可即時觀 看虛擬實境時裝秀的線上直播,感受時裝秀現場。虛擬實境技術讓使用者體會沉 浸式感受,具有「身歷其境」的臨場感,就像是一扇任意門,超越時空限制進入 虛擬世界。虛擬實境時裝秀真實再現燈光璀璨的巴黎艾菲爾鐵塔、羅浮宮博物館 的玻璃金字塔等受著作權保護的地標性建築作品,此重製行為之侵權可能性將取 決於「取景自由」的範圍或是著作合理使用的程度。按照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 58 條限制規定,本文認為虛擬實境服裝秀利用行為非屬本條所列 4 款禁止行為,因 此如果台北 101 大樓外觀入鏡虛擬實境時裝秀背景,行為人可據此以資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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