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57期

109.5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57 93 智慧財產權答客問 本園地旨在澄清智慧財產權相關問題及答詢,歡迎讀者來函或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詢問。 著作權 問:將演唱會內容錄影、上傳分享,會違反著作權法嗎? 答:參加演唱會時將演唱會的演出內容錄影、上傳網路與朋友分享,除了會干擾 其他粉絲欣賞演唱會外,還可能違反著作權法。因為錄製現場歌手的表演及 演出的音樂,已涉及表演人(歌手)就其表演以及音樂著作(詞、曲)之「重 製權」,後續將錄製的內容上傳網路,則另外涉及音樂著作(詞、曲)之「公 開傳輸權」,除符合著作權法第 44 條至第 65 條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均應取 得表演人及音樂著作(詞、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會侵害其 著作財產權,而需負擔民、刑事責任。因此,建議大家在演唱會上不要自行 錄影、上傳分享,以免違反著作權法,也能專心享受與歌手同樂之時光喔! 商標 問:那裡可以找到商標代理人的資訊? 答:基於為民服務,智慧局於局網頁提供 1 年內代理商標註冊新申請案達 20 件 以上的商標代理人資訊,該等商標代理人並未經智慧局進行資格或案件品質 審核,並由系統隨機排序。建議民眾利用右上角搜尋工具,依您所在區域、 事務所名稱或姓名進行查詢,以方便參考諮詢。商標代理人資訊請參考下列 網址 : https://topic.tipo.gov.tw/trademarks-tw/lp-608-201.html

RkJQdWJsaXNoZXIy MTYzM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