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月刊 257期

109.5 智慧財產權月刊 VOL.257 7 本月專題 淺論營業秘密法之偵查保密令立法 摘要 立法院於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三讀通過營業秘密法第 14 條之 1 至第 14 條之 4 之偵查保密令制度立法,賦予檢察官於偵辦營業秘密相關案件,遇有偵查內容為 機密資訊,具高度保密需求而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核發偵查保密令之權限, 期望藉此促進偵查程序進行、發現真實,並兼顧保護營業秘密案件所涉機密資訊 的秘密性。本文以立法院三讀通過條文為基礎,就偵查保密令制度之立法背景、 核發程序、法律效果及撤銷變更程序為介紹,並略述新法可能之問題,對本次立 法條文提出操作建議及修正意見,期有拋磚引玉之效,讓學界及實務界專家針對 我國創建之偵查保密令制度,提供更多寶貴意見,讓此制度在立法與實務執法層 面更加妥適完善。 關鍵字:偵查保密令、秘密保持命令、營業秘密 investigation confidentiality protective order 、 confidentiality preservation order 、 trade 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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